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22-07-05

徵才機關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07-01~2022-07-05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社勞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社會工作5年以上公務經歷,具社會工作師證照。
(二)未具雙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身障生活補助、身障證明異動列管、身障托育養護、身障停車證、視障計程車、照顧者津貼。
(二)公彩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及其他身障補助。
(三)長青館租借維護。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
聯絡E-Mail a64@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再點選【我要應徵】,同意授權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履歷內容請務必填填寫自傳,並具照片、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銓審、考績、獎懲等各項資料均需完整,不得任意刪除。
請檢據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為報名附件,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需另檢附得調任本職系之資格證明。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社會工作師證照。
6.通過英語檢定考試或其他語文考試者,請檢附佐證資料影本(無者免附)。
7.其他相關證書,如:政府採購證照 (無者免附)。
8.完成施打covid-19疫苗之證明文件(小黃卡或數位證明,無則免附)
未依規定上傳照片、填寫簡要自述、報名附件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本所將依所需條件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附件不全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甄選結果於本所網站公告錄取名單。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相關詢問事項請洽(04)2538-8699分機3400(羅主任)、3401(陳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