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徵求 職務代理人~2023-01-12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1-05~2023-01-12
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以新聞、傳播、外語、廣告、文化等相關科系為佳。
(二) 工作認真、積極主動,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抗壓性高且可配合加班者為佳。
(三) 熟悉電腦文書軟體(Excel、Word、PowerPoint)及對社群媒體經營具興趣及經驗者。
(四) 具公務機關行政經驗者尤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工作內容:
1.媒體行銷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待遇:約僱三等22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28,534元。
(三)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工作地址 (一)報名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112年1月12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個人工作經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寄至本局人事室(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8樓,臺中市政府新聞局人事室收)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行銷企劃科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並請註明日、夜連絡電話。(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8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 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 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四) 本案徵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 報名期間:自112年1月5日至112年月1月12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 聯絡方式:臺中市政府新聞局人事室,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1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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