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徵求 助理研究員(觀光餐旅管理職類)~2022-10-27

徵才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328薪點(約42,541元)
職稱 助理研究員(觀光餐旅管理職類)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2-09-12~2022-10-27
資格條件 (一)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具英(外)語能力者尤佳: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 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 4 年以上者。
3.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職業學校以上合格教師登記證書者且教學經驗 2 年以上。
(二)無職業訓練師甄審遴聘辦法第 11 條不得遴聘之情形,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不得任用情形。
(三)工作年資採計至報名截止日止。
工作項目 (一)辦理觀光餐旅管理職類基礎訓練課程及教材之研發、推展事項。
(二)辦理訓練教學工作、學員輔導及支援技能檢定場之維護管理等事項。
(三)辦理訓練工場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四)協(主)辦技能競賽選手培訓事項。
(五)配合國家產業政策辦理課程開發及教學。
(六)協辦國際合作訓練相關事項。
(七)辦理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訓練場(楊梅區秀才路 851 號)
聯絡E-Mail jc1020@wd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先至本分署網頁分署徵才(https://mgr.wda.gov.tw/preview.aspx?url=https%3a%2f%2fthmr.wda.gov.tw%2fNews_Content.aspx%3fCreate%3d1%26n%3d8D4D32A1FD91A1F9%26state%3dF5D336F102ACBC68%26s%3d6C6ECC6CF07B2879%26sms%3d2C51C7CA2285F629)下載「觀光餐旅管理職類聘用助理研究員職缺報名表」,報名資料填妥後請先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jc1020@wda.gov.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者姓名報名表;並請要求讀取回條以利確保信件有被讀取。
(二)應檢附之表件請以 A4 直式規格紙張印製,依序裝訂如下:
1.本分署聘用觀光餐旅管理職類助理研究員職缺報名表。
2.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寫完整,加註個人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簡要自述 500 字以上,並於履歷表填表人欄位簽名)。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
4.與應聘職類相關之技術士證或證照影本。
5.相關教學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如載明「職稱」及「工作內容」之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無書面證明文件或該證明資料未載明「職稱」及「工作內容」者,一律視同無相關經驗)。
6.語文能力證明(如無免附)。
7.本分署「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正本(請於頁末親自簽名)。
(三)紙本資料請於 111 年 10 月 27 日(星期四)前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人事室收(326020 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 851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聘用觀光餐旅管理職類助理研究員職務」及白天聯繫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通訊地址(含郵遞區號),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請送至收發室加蓋收件章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ㄧ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妥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位置並請自行填妥),以利退還,如不取回書面應徵資料者,可免附回郵信封。
(五)聯絡電話:03-4855368 分機 1180 人事室朱先生,工作內容請洽詢分機 1615 自辦訓練科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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