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警佐3階至警佐1階或警正4階 |
職稱 | 隊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0(擇優錄取)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2-06-06~2022-06-10 |
資格條件 | (一)積極條件:參加111年消防機關定期請調作業獲列推薦名單之隊員。 (二)消極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請調: 1.資績總分合計未滿二十分。 2.滿五十歲以上。 3.最近五年內考績曾列丙等或連續三年考績列乙等。 4.最近五年內曾記一大過以上之處分。 5.最近五年內因品操曾記過一次以上之處分。 6.最近五年內曾受懲戒處分。 7.最近五年內曾因案停職、受刑之宣告或涉嫌刑事案件經提起公訴。 (三)經服務機關核定符合「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第十點第二項情形之ㄧ者,得不受消極條件之限制。 |
工作項目 | 消防救災救護專業工作。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 |
聯絡E-Mail | newchrisqai@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限:111年6月6日至110年6月10日止。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應徵,符合資格條件者,請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請先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務必確認手機及email正確,並填寫簡要自述),之後再回到前述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職缺」,搜尋本局徵才訊息(工作地點:臺中市、人員區分:警察人員),勾選並點選「確定應徵」。最後在「我的應徵」中上傳下列附件(請依順序合併為1個PDF檔再進行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2.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3.訓練證明或證照(如消防設備士、EMT2、火災搶救、急流救生、化災搶救…等),如為英文證件,請務必加註中文證照名稱,未註明者,不予計入。 4.如以特困方式申請調入,請檢附報告敘明特困事由並提供相關佐證。(報告無特定格式,亦得以向原服務機關申請調出之資料代替) (三)報名人員所提供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案甄選方式採面試方式辦理,面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預計於111年6月30日前以email通知,故請務必確認履歷中email正確無誤。如應徵人數眾多,採擇優面試,初審不合格或未獲錄取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電話洽詢04-23811119分機407蔡科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