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徵求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2022-07-14

徵才機關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約聘六等1階280薪點(約新台幣36,316元)
職稱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07-08~2022-07-14
資格條件 (一)具社會工作師證照。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外國國籍。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四)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辦理優先進用身心障礙者,歡迎身心障礙者應徵。。
(五) 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際報到日之前1日止。
(六) 支薪標準:約聘人員6等1階280薪點(新台幣36,316元)。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直接(間接)工作服務。
(二) 辦理老人、身心障礙、經濟弱勢直接(間接)服務。
(三) 辦理家庭暴力防治及性侵個案直接(間接)服務業務。
(四) 辦理其他法條規範之保護性個案直接(間接)工作。
(五)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一律通訊報名):
(一) 公告期間:自111年7月8起至111年7月14日止。意者請郵寄至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420018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人事機構)。
(二) 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 甄選報名表(請貼照片、資料詳實完整)。
2、 甄選簡歷表。
3、 切結書。(以上3種表格請至本中心網站下載使用http://www.dvc.taichung.gov.tw/機關徵才)。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蓋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5、 社工師證照影本(請蓋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6、 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如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或其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
7、身心障礙人員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 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公職社工師職務代理人(A620020)」
二、經書面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自行負責。
三、若有疑問請洽人事機構(電話:04-22289111分機38980鍾小姐)。
四、報名截止日期:111年7月14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五、甄選方式:資格審查與面試
六、甄選方式及甄選時間:
(一) 資格審查:經書面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符合資格者不再另行通知,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 面試時間: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七、錄取通知:公告及電話通知(錄取者)。
八、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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