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13~2022-10-19 |
資格條件 | 依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就業服務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二、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三、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 四、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或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 五、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迴避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有意應徵者一律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Menu.aspx?nsub=K0A410)專區線上報名;恕不受理其他方式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