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徵求 約僱人事科員~2022-12-01

徵才機關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事科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視成績擇優錄取候補若干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11-24~2022-12-0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熟悉Microsoft office等電腦軟體操作。
(三)有辦理人事業務經驗者尤佳。
(四)有學習及工作熱誠,認真負責、可配合加班者。
(五)未曾受刑事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2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銓敘部或本署網站下載,並詳實填寫,其中簡要自述必須填寫不可省略)、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男性須另附退伍令影本各1份;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請於111年12月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事科員」。
(四)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視成績擇優錄取候補若干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僱用期間:自到任之日起至112年高考三級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受僱者於僱用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時,應即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待遇:每月支給報酬薪點280點,新台幣36,316元。
(七)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817836分機2294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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