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3-15

徵才機關 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得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08~2023-03-15
資格條件 1、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未具雙重國籍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3、具電腦文書及資訊處理能力,工作積極、有服務熱忱、溝通能力良好。
4、歡迎應屆畢業生參與應試。
工作項目 1. 辦理測量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2121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2號
聯絡E-Mail al8924@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附:(1) 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須附自傳、親自簽名),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開啟附件下載報名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2.報名方式:請於112年3月15日前將相關資料寄達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人事管理員收(112年3月15日收件截止,逾期或資料不齊者均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測量課技士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2-26421621分機600楊小姐。
3、僱用期間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新臺幣36,316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4.本案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應徵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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