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臨時人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23-02-24~2023-03-10 |
資格條件 | (一)男、女不拘(男性須役畢)。 (二)高中(職)畢業以上之學歷。 (三)具備汽車及機車駕駛執照。 (四)熟稔電腦中文打字(每分鐘45字以上)及文書作業。 |
工作項目 | (一) 協助本局執行竹山地磅站管制砂石車過磅及站區一般行政工作。 (二) 處理交通違規案件建檔及移送等相關工作。 (三) 交通協勤、行政工作或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暨所屬各單位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為「臨時人員」,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112年3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報名甄選相關資料寄至南投縣南投市南崗二路133號(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收),信封並註明「應徵臨時人員職缺」。 (二)請檢附相關資料: 1.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履歷表 4.汽車與機車駕駛執照影本 5.男性須另繳退伍證或免役證明影本 (三)上開凡資料不符者,恕不退件;資料不齊者,請於通知期限內補齊,未補齊者視同棄權;書函資料經本局審核符合條件者,再個別以書函通知預計於4月份辦理甄選面試及電腦檢測事宜。 (四)錄取人員或受通知進用之候用人員若自願放棄任職機會,需填寫「資格放棄書」。 (五)若同時報名臨時人員及短期進用人員甄選,且兩者皆錄取時,依其志願擇一後(放棄之選項亦需填寫「資格放棄書」),復依成績排序依序遞補進用。 (六)錄取人員應於本局通知報到日(以電話通知及函寄報到通知單)準時報到上班,若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自動放棄。 (七)甄選結果以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八)聯絡人: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林小姐;聯絡電話:049-2201446(請於週一至週五、9至17時來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