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三重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技術工)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4-08~2022-04-15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2、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3、須熟諳電腦操作,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戶政櫃檯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三重戶政事務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應繳證件請以A4格式按下列資料依序裝訂: (1)甄選報名表(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不用附照片,報名表檔案請於網頁下方下載或逕至本所網站下載使用:https://www.sanchong.ris.ca.ntpc.gov.tw/Site/ActivitySidelightDetial/24503?wnd_id=21)。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4)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責任自負。 2、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3、本職缺正取1人、備取1-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4、甄選錄取者,由本所另行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面試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未獲面試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報名資料將由本所逕予銷毀,如須檢還,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6、薪資標準:適用勞動基準法,每月月薪為新臺幣25,800元 (含勞健保)。 7、請於111年4月15日前將報名資料寄至241205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9號6樓人事管理員李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時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技術工」及白天聯絡電話。 8、本甄選規定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9、聯絡電話:02-29812291分機102,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