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少年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09~2023-02-23 |
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國內外社會工作、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福利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 (二)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福利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三)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具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或取得前款相關學分學程結業證書) |
工作項目 | (一)安置學員個案管理工作(含會談輔導、主管機關溝通聯繫等)。 (二)個案行為、社會關係、社會適應等問題之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遇。 (三)各相關社會福利法規所定之保護性服務。 (四)社會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連結、運用與轉介。 (五)社會工作計畫與相關活動方案之規劃及執行。 (六) 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少年之家(新竹市崧嶺路18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有意願者請填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連絡電話、通訊地址、自傳),並檢附最高學歷證件、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相關證照及身分證正反影本,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社工科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於112年02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達「衛生福利部少年之家人事機構-300新竹市北區崧嶺路181號」。聯絡電話03-5222238#121,承辦人蕭小姐,逾期不予受理。本家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以電話通知面試日期,未親自到達者視同自願放棄),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僱用時間:以到職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福利待遇:薪資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相關規定,以薪點328標準支給(約折合新台幣42,541元),勞、健保及勞退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4.本次正取1名,得增列後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