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 |
職稱 | 約僱技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21~2022-10-28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並無雙重國籍者。 二、大專以上畢業。 三、具土木、建築、營建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背景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文化設施興建及資產修復之委託技術服務(規劃設計、監造)招標、工程招標、施工監督及驗收等相關行政管理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 |
聯絡E-Mail | v00015@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徵者應附下列資料: 一、個人履歷表及身分證影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國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三、紙本報名者,請於111年10月28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參加甄選(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文化建設科「約僱技士」,逾期恕不 受理。 四、採電子郵件報名者,亦請於111年10月28日前將應徵文件電子檔寄至v00015@gov.taipei,並致電邱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3591確認郵件送抵,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文化建設科約僱技士 」,逾期恕不受理。 五、採線上報名者,於111年10月2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個人資料(含簡要自述)、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 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備註: 一、需熟諳電腦文書操作,熟諳政府採購法者佳。 二、合者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三、報名人數超過5人以上時,本局得先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談。 四、本職務係代理本局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土木工程科分發人員業務,另得依建設科業務分工視需要調整工作,惟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 五、如欲了解詳細工作內容,請洽連股長,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3617。 六、本職缺月支報酬280薪點,依折合率計算約新台幣3萬3,61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