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4-08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4等或約僱5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4-06~2023-04-08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擬任工作相當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2.熟諳電腦文書作業(WORD、EXCEL)及一般公文(書)處理能力。
3.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單位任務分配工作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成績分數相等且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辦理榮民服務照顧業務。
2.一般行政事務處理與支援。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375號
聯絡E-Mail vsdty0123@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方式:請檢附報名表(至本處網頁下載,內貼2吋半身正面照片、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專長300字內以上簡要自述)、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記『僅供身分證明用』)、榮民證影本(無則免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等,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約僱務代理人』,於公告期限(含)前掛號郵寄本處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親送皆不予受理)。
2.工作報酬:約僱4等 250或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2,425元或36,316元/月。
3.約僱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4.資格審查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擇期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補件及退件。(本次徵才,若應徵人員均不適宜,本處得以從缺)
5.甄試項目:面試。
6.通信報名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375號 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4375863#213 聯絡人:鍾語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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