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處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農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1~2025-04-16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三、非限制轉調期間,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公園綠地、街道植栽綠美化等規劃設計、勘查、監工、維護管理、都市景觀生態、淨零碳排議題等農業技術相關事項。 二、辦理轄管區域會勘、會議、公文處理及人民陳情案件查報及回復等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處或所屬駐外維護工程隊) |
聯絡E-Mail | y1215@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機關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不可超過10M)。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如為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人員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檢附資料不全、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不予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人員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由本處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四、聯絡人:楊小姐、聯絡電話:(07)3368333分機5658 五、其他:(一)甄選總成績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二)經甄選錄取人員,須經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