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警察局 徵求 技佐~2023-06-30

徵才機關 花蓮縣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3-05-16~2023-06-30
資格條件 一、具委任第四職等以上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不含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各類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及警察機關、警察大學現職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電機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市府前路21號。
聯絡E-Mail am761284@mail2.hlp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線上應徵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最高學歷證件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銓敘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本職缺列正選人員1名,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聯絡人:股長張君翊,電話:(03)822-7417。聯絡E-Mail:am761284@mail2.hlp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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