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司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3~2025-06-1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法律系、所尤佳),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 (二)工作熱忱、具獨立作業及電腦處理能力(含視訊會議與網站資料維護)、擅長溝通協調及團隊工作者。 (三)具法制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司法行政業務。 |
工作地址 | 本院少年及家事廳(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需使用銓敘部所訂之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請提供自WebHR下載之版本〉,含自傳、附最近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 (二)最高學歷證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惟倘依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規定,擬調任司法行政職系者,請提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之法律學分20學分以上相關證明文件或銓敘部認定具有司法行政職系專長之函文)。 (三)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銓審審定函影本。 (四)考試及格證書。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如為身心障礙人員,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並檢附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信封註明「應徵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科員」字樣,於114年6月18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第三科收(地址:100203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不接受親自報名。 二、甄試方式:採電腦公文製作測驗及面試。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並進行電腦文稿擬辦測驗(輸入法請註明於履歷資料第1頁右下角);資格不符合規定者將不予受理。書面審查不符本廳業務需求而未通知參加甄試或甄試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參加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錄取公告:本次甄試結果將公告於司法院網站之徵人啟事(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 四、聯絡電話:02-23618577轉654(廖先生)。 五、上網公告期間:至114年6月18日止。 六、名額:正取2名(預估缺,如屆時未出缺,則不錄取),備取4名。本次徵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