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徵求 專業助理(二)職務代理人~2025-10-24

徵才機關 教育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業助理(二)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0-16~2025-10-24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得有證書,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近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地區人民未在臺設有戶籍滿十年。
(七)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三、具基本文書或公文處理、電腦操作能力者。
四、品行端正、認真積極且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並能團隊合作、配合業務需求調整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家庭及高齡教育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2樓(教育部終身教育司)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格式不限,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工作服務證明、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於114年10月24日前,以限時掛號郵件寄送教育部終身教育司林建中收(地址: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2樓),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職務係代理約用人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僱期自到職日起至115年7月15日止(惟實際代理期間依被代理同仁留職停薪期間為準),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濟)。
三、薪資:265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以下同36,861元)起。具有下列職前年資得提敘薪級,合併以提高5薪級為限(至296薪點:月支報酬41,173元)。
四、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將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五、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六、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終身教育司林建中,電話:(02)7736-5685。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