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聘用人員-心理輔導員(預估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09~2025-10-17 |
| 資格條件 | 1.學歷要求: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或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2.科系要求:詳如上述學歷要求。 3.駕照要求:機車或汽車(請檢附證明文件)。 4.工作經驗:詳如上述學歷要求。 5.語言能力要求:英語(普通)、台語(普通)。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
| 工作項目 | 1.規劃及辦理心理衛生、心理健康促進、自殺防治、災害心理衛生及精神疾病去汙名化活動等相關活動。 2.規劃及辦理心理諮詢等相關業務。 3.酒癮、網癮防治及心理、精神衛生各項計畫等相關業務。 4.執行臨時交辦事項及調派任務。 5.工作時間:日班自8 時至17 時時(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6.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7.核薪方式:月薪(依照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核定,月薪42,742元(薪點296)。) 8.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 |
| 工作地址 | 1.依業務需求須接受本局工作地點調動。 2.工作地點: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及分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包含豐原區、西屯區、東區、潭子區、太平區、大甲區等新設分區)。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應徵方式: 一律書面報名,於114年10月17日前(郵戳為憑)寄送「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心理健康科林小姐(#70603)收」,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心理輔導員」。 2.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個人自傳【須條列說明工作經驗(含服務單位、到職起訖年月、目前在職情形)並說明對業務規劃、如何精進或期許等內容】。 (2)國民身分證影本(須正反面影印)。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4)各類師級人員應檢附證照證明文件(與應徵職務相關)。 (5)汽機車駕照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6)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工作經驗計算至114年9月30日止(需由服務機關開立之工作證明,工作內容須敘明,請勿提供勞保投保薪資明細)。 3.甄選方式: (1)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請務必留下正確聯絡方式。 (2)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投遞,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具身心障礙身分者。 (3)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或3個月內離職,得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4)若書面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4.其他: (1)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本局得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2)聯絡方式:承辦人—林小姐(04)22289111分機7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