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
職稱 | 技正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0~2023-07-28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院校學士以上(含)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以上(含)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4.具土木或建築工程業務經驗,諳土木或建築工程相關法令及採購經驗者。 5.具品管證照尤佳。 |
工作項目 | 1.工程案件之招標及履約管理等業務。 2.工程督導、改進及建議事項。 3.工程品質及職安衛業務之督導事宜。 4.區段徵收公共工程及安置住宅新建工程之審核、督導及協商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405巷123弄12號4樓(民航局機場工程處) |
聯絡E-Mail | airliu@mail.ca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須含簡要自述,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及獎懲等資料影本(如有參加英語檢定或受過相關專長訓練者請檢附證明文件)完整上傳至該系統(以上資料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2.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正取2名(擇優錄取),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人:機場工程處 林小姐 電話:(02)877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