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駕駛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駕駛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 有效期間 | 2023-07-18~2023-07-28 |
| 資格條件 | (一)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駕駛(含技工、工友)。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領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 (四)需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者。 (五)基本電腦操作能力。 |
| 工作項目 | (一)公務車輛駕駛勤務及車輛清潔保養維護工作。 (二)公文遞送、辦公環境清潔維護、其他未涉及公權力之事務性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三)配合勤務於夜間或休息、例假日出勤。 |
| 工作地址 | (一)依技工工餉薪點表、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一)、地域加給表支給,月支報酬新臺幣39,890~51341元。 (二)報名日期方式及檢附證件: 1.報名日期及方式:自公告日起至112年7月28日前以掛號方式(郵戳為憑)郵寄或專人送至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收」封面並請註明「參加駕駛甄選」,逾期不受理。 2.應檢附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1)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一)。(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3)檢附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4)證照(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1份。(5)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或證明影本(須經服務機關認證)1份。(6)公立醫院體檢表正本1份。 (三)進用順序依甄試成績高低順序依序進用。 (四)經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期通知面試甄選,各擇優正取人員1名、備取人員1名。倘有逾期送件、資格不符、非現職人員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受理,報名文件亦不退還,備取時間3個月。 (五)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六)有意願者請自行影印公文附件或逕至本署網站電子公佈欄下載甄選簡章、報名履歷表。 (七)工作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 |
| 聯絡E-Mail | kmcp@mail.moj.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署總務科聯絡電話:(082)-325090轉211、傳真:(082)323493;聯絡人: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