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立琉球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5-01~2025-05-08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現職公務人員尤佳。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無限制轉調情形。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不得任用情事。 五、若有公務員懲戒法第12條至第15條移送懲戒者,請於履歷表首頁右上角敘明,若註記不實而影響遴補作業或當事人權益者,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如經錄取者,本校得撤銷其錄取資格。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營繕工程、購置(變賣)財產及本校招標、議價等。 二、物品採購使用、登記、盤點及校舍設備維護。 三、辦理工友管理、考核、退撫及工作分配事宜。 四、校園環境維護整理。 五、勞工保險之加退保。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立琉球國民中學(929屏東縣琉球鄉中正路158號) |
聯絡E-Mail | x962416@oa2.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方式辦理,應徵者請於114年5月8日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給本校調閱。 二、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職務職系如不可調任本職務職系者,請再檢附其他可調任本職缺職系之銓敘部審定函或敘敘部專長認定文件)、(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相關專業證照(具採購證照者尤佳),以上證件應於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並加蓋本人 私章,以示負責。 三、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四、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報名疑義聯絡電話08-8612509#16(蔡先生),工作內容疑義聯絡電話08-8612509#14(劉主任) 五、本職缺視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