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四 等 2 5 0 薪點( 月薪約 32,425 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3-05-18~2023-05-22 |
資格條件 | 一 、 大專或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具學習精神,有會計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 、 熟悉電腦視窗軟體 (WORD 、 EXCEL 等 作 業 系統。 |
工作項目 | 一、 協助辦理會計 業務 相關工作 。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
聯絡E-Mail | sunforest@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備文件: (一 )公務人員 履歷表 含自傳 )),需親自簽名、附照片。 (二 )最高學歷 畢業證書影本 。 (三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 (四) 工作經驗證明或專業證照等影本 無則免附以上 文件 請以 A4 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 )),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主計 室約僱人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於 112 年 5 月 22 日 前逕寄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 2 段 3 號 人事 室 吳 小姐收(以郵戳為憑),聯絡電話: 03 9962501 轉 1203 。 二、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面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資料者,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僱用至 112 年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 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約為 112年 10 -11月間 )),期滿即無條件 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四、本次甄選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 適 當時,本處 得予從 缺。本職缺並得 擇 優 列 候補人員 1 至 2 名,候補期間 3 個月,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時,將依序遞補本職缺。 五、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規定,本處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處任用 ,有此情形者,請勿應徵。 六、 本處 不提供住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