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求 約僱技佐~2025-03-05

徵才機關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技佐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2-25~2025-03-05
資格條件 1.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其他相關法規之不得任用、迴避任用之情事;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形。
2. 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3. 具衛生單位服務經驗者尤佳。
4. 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電腦Word、Excel、PowerPoint等OFFICE軟體操作;另具PhotoImpact、PhotoShop等軟體實務,熟悉資料統計、影像處理編輯等尤佳。
5. 能配合業務加班或假日加班者。
工作項目 1. 志工管理相關業務。
2. 用藥安全宣導。
3. 菸害防制宣導及稽核。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3樓)
聯絡E-Mail br2541@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於114年3月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相關資料填寫(含簡要自述)進行本職缺應徵,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 本次甄選方式先以書面審查,初審合格「擇優」參加甄試。符合甄試資格者之名單預計於114年3月6日下午5時前,公告本中心網站https://www.whhc.gov.taipei/,恕不另行通知。
3. 甄選日期及方式:暫訂於114年3月7日(星期四)下午2點於本中心4樓會議室舉行(屆時以本中心網站正式公告為準)。
4. 僱用期間: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視工作情況及職務代理之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 待遇:依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月薪新台幣37,800元)支給。
6. 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維持考試公平公正,請勿關心請託,違者不予考慮。
7.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8. 聯絡人及電話: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請洽(02)2303-3092轉6761沈組長,其餘事項請洽分機6724人事室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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