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徵求 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2023-06-09

徵才機關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6-05~2023-06-09
資格條件 一、性別:均可。
二、學歷:高中職(含)以上學歷畢業。
三、其他:可配合不定時加班。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一)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二)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四)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七)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八)有其它行為不良紀錄者。


每月給付薪資:大專以上27,230元;高中職26,570元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核發業務。
2.協助辦理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核發業務。
3.農地接電申請文書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聯絡E-Mail 10007316@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於112年6月9日(五)下午5時前,備齊下列報名文件掛號寄達,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職務,或於本公所上班時間親送本公所農經課收(地址:3255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未具所需資格條件者請勿應徵,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若未附者恕不退件。
【報名文件】:
(一)報名表:請至本公所網站〈https://www.longtan.tycg.gov.tw〉相關資料-徵才資訊下載或至本公所農經課領取
(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自傳:略敘述自我成長背景、對本項業務之瞭解與認知等(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甄選:
(一)面試日期:電話通知。
(二)地點:本公所2樓201(農經課)會議室。
(三)方式:資料審查、公開面試。
(四)評選標準:自我介紹20%、對工作了解與認知30%、工作技能25%、工作經驗25%。
(五)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將不予錄取。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3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僱用期限:通知報到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實際任用期間依本公所之需求調整。
附則:其他未盡事宜,依本公所臨時人員僱用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人:農經課王先生;聯絡電話03-479307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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