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2~2023-06-07 |
資格條件 |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與同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性別不拘,男須役畢。 (三) 具備汽車駕照、公務經驗、公文寫作能力、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溝通能力、主動積極、認真負責、守法廉潔。 (四) 須能自行開車至原鄉部落,並能獨立作業。 (五) 具有工程實務經驗、工程採購實務者尤佳。 (六) 歡迎具原住民族身分報名。 |
工作項目 | (一)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奬勵輔導造林計畫等林業相關事項。 (二) 採伐案件申請、森林主副產物季報表、年度伐木計畫書。 (三) 有關農業及林業之政策規劃、經營管理、推廣行銷等事項。 (四) 原住民產業發展計畫推動。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詢問工作內容請洽蔡組長04-22289111#50201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
聯絡E-Mail | bbc1033@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應徵方式:請於民國112年6月7日(星期三)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請選身分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註冊->登入->履歷填寫->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並授權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 (二) 檢附報名資料(下列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3.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三) 報名人員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甄選錄取者以電話通知;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恕不退還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定銷毀。 (四)(一) 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2年12月下旬),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職,不得以任何 由要求留任或救助。 04-22289111分機50031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