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徵求 科員~2025-06-18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或警正4階至警正3階
職稱 科員
職系 海巡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6-11~2025-06-18
資格條件 (一)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警正四階)合格實授 ,具海巡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 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航海、輪機及航運管理學系等相關科系(所)者。
(三) 公務人員普通或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或經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考試及格(或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考試及格)。
(四) 最近三年年終考績3年考列甲等。
(五) 熟悉電腦軟體及相關作業系統,具海巡雷情系統操作或具備海巡機關工作經歷者尤佳。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各款不得任用之情形。
工作項目 (一) 辦理特別行動支援中心專責輪值、海域情勢等資訊之蒐集、研析及運用等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296號。
聯絡E-Mail wh1121@cg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應採線上作業方式,請自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將下述應檢具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應檢具資料: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足資證明之文件、5.未以線上報名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6.應徵事項聯絡人及電話:黃小姐(02-22399201分機266737);工作內容聯絡人及電話陳先生(02-22399201分機267253)。
(二)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 本公開甄選包含資料審查及面試,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面試成績需達70分者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得不錄取,不再通知及退件。
(四) 截止日期:如上網公告期間(以應徵系統截止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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