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徵求 設計師~2025-06-17

徵才機關 交通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稱 設計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6-10~2025-06-1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調任資訊處理職系資格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具交通資訊系統規劃與維運管理經驗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運輸資料流通服務之資料處理、品管、維運、管理及推動等業務。
二、交通網路圖資服務之規劃及執行等業務。
三、國土資訊系統之推動及管考作業。
四、系統資安及資訊處理等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仁愛路1段50號(交通科技及資訊司 )
聯絡E-Mail tww33@mot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4年6月17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文件)、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如考績尚未核定,請檢附機關出具之當年度考績證明)、銓敘部認定職系專長文件(有則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聯絡人及電話:曾小姐(02)23492521。
二、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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