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專案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9~2025-06-18 |
資格條件 | 1.學歷:大學以上建築、土木工程相關系所畢業。 2.熟悉政府採購程序及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 3.具採購專業人員證書、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證書、安全衛生管理等工程相關證照尤佳。 4.具公共工程實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土木建築工程興建及修繕相關規劃、設計、發包、施工管理及驗收。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下載「約用人員應徵簡歷資料表」後依式填寫,請於電子郵件主旨註明「應徵總務處營繕組約用專案人員職務」,並於郵件內文附註聯絡電話,以電子郵件傳至a1053310@ntua.edu.tw。 2.另請將「約用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亦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自行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中譯本)、相關工作及檢定證明文件影本,寄至本校人事室張先生收,連絡電話(02)2272-2181分機1507,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總務處營繕組約用專案人員職務」姓名及聯絡電話,郵寄者及親送者請於公告截止日當天下午5時前(寄)送達本校人事室。逾時恕不受理。 3.薪資: (1).以碩士學歷應徵者,月薪4萬6,406元起支。 (2).以大學學歷應徵者,月薪4萬1,010元起支。 4.試用期:3個月。關說者不予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紙本資料亦不退還。擇優通知面試。 5.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6年底止,惟專案結束時該職缺應即解僱。另每年辦理工作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次年度是否續聘之主要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