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456薪點至520薪點(新臺幣59,143元至67,444元) |
職稱 | 約聘企劃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7~2023-07-03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者。 (二)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三)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3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四)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及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一) 綜合規劃本府1999話務服務業務及系統需求,研訂1999話務服務標準作業流程及差勤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 辦理1999主題網站內容維護、話務中心資通訊設備維護管理(含話務人員座席)及異地備援等業務。 (三) 辦理本府話務中心後送案件之管制督考工作,以及為民服務、客訴案件之督考及處理。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7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二) 聘僱期間依實際到職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續聘至112年12月31日止,113年度依聘僱計畫及考核成績聘用;聘用期限結束或聘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 備註: 1. 對於話務中心營運所須採用之各項資訊技術如何與話務服務妥善結合熟悉者尤佳。 2. 對於如何運用資料探勘技術輔助改善標準作業流程及精進話務中心營運熟悉者尤佳。 3. 對於話務中心未來營運趨勢有所了解者尤佳。 4. 具採購專業證照者尤佳。 5. 於本府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或市府重大活動辦理時須配合工作輪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