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業務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19~2025-05-22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 熟悉電腦操作及中文打字者尤佳。 (三) 需配合業務需求輪值與加班。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市府公文登錄分文、交換、查詢及校對、繕封、郵寄、油印及公文登打等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秘書處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6樓) |
聯絡E-Mail | 10018402@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應徵時間:一律採紙本報名,請於114年5月22日(星期四)前將資料(以A4紙張依序裝訂)裝訂,寄(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本處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並請於信上註明「應徵文檔科業務助理」。 (二) 資格審查: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如無法下載,請至銓敘部網頁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9890&Index=5下載】(A4直式橫書,含簡要自述,末頁請簽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 工作等相關經歷證明影本(如離職證明書)。 (三)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後,擇合適者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必要時得舉行筆試),並視甄選成績另擇備取1至2人,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列冊候用,期滿如未獲通知遞補,自動喪失候補資格,甄選結果確定將於本處網頁公告,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 114年6月26日後進用,待遇依本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標準給薪:每月31,450元。 (五) 聯絡電話:03-3322101#6661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