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文化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376-520薪點,月支報酬50,760-70,200元 |
職稱 | 聘用副編審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5~2025-04-29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土木、建築、電機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者。 2.國內外土木、建築、電機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3.國內外土木、建築、電機等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3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部及所屬機關(構)公共建設計畫之研擬、審查及管考。 二、辦理本部公共建設工程履約管理及整合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5樓 |
聯絡E-Mail | yunai@mo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請點選「我要應徵」並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及完成下列事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規則填寫資料或依序檢具附件,視為資格不符。 (一) 履歷填寫:請填寫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文能力、專長無則免填;日期請以「民國年(如:1140101,7碼)」標示。 (二) 附件: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夾帶。並依序將個人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經歷證明文件、英語或其它語言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至前述欄位。 二、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初聘用人員以最低薪點376俸點起敘,如具有公務機關(構)、公立學校或行政法人之服務年資,且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證明文件者,扣除該職務所需專門知能條件之工作經驗年資外,賸餘年資得按年提敘薪級,最高提敘四級,並以該職務最高薪點為限。 五、聯絡電話:(02)8512-6274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