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 徵求 科長~2025-04-24

徵才機關 環境部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稱 科長
職系 環保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17~2025-04-24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理工、公衛學系相關學系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者,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以上,並具環保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衛生行政、藥事及環資技術等職系得調任環保行政職系)。
(三) 具地方環保機關經歷者尤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
(五) 「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得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辦理空氣污染防制業務及噪音管制等相關工作。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
聯絡E-Mail jshsieh@moenv.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請於114年4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部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 如無法線上報名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冊(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www.moenv.gov.tw「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下載)、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及最近1次銓審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4年4月24日前寄至臺北市中華路1段83號環境部大氣環境司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大氣環境司/科長】及日夜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簡歷冊填妥後併請e-mail至【jshsieh@moenv.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及應徵人員姓名。
(三) 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或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初審合格者本部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四) 甄選錄取者由本部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 聯絡人:大氣環境司謝先生 聯絡電話:02-23117722分機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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