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5~2023-08-01 |
資格條件 |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工作時間: 1.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一般行政科增列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止。 2.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項目 | 1.辦理清淨家園社區環境改造等事項等一般行政業務。 2.辦理公害糾紛紓處、調處案件及法規宣導。 3.推動民間企業團體設置綠色商店暨採購環保標章產品業務。 4.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信義區東光路25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送資格文件: 1、填妥公務人員簡歷表1份(可至下方下載)。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切結書(可至下方下載)。 5、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一份,並經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簽名或蓋章。 二、受理期限及方式: 請檢附個人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工作經驗相關證明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於112年8月1日前以限時掛號寄「基隆市信義區東光路253號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請註明「應徵環保局220薪點約僱人員」職務。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得酌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 四、工作待遇:月支薪酬為約僱三等220薪點(折合新臺幣28,534元)。 五、連絡電話:報名事宜請電02-24651115轉209江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