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辦事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07~2025-10-24 |
| 資格條件 | 1.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3.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會計、財稅金融或一般商業學類相關系所畢業。 4.未具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5.具有採購專業證照者尤佳。 6.具有醫院總務經驗者尤佳。 7.具工作熱忱、高度學習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和熟悉電腦操作及公務文書資訊處理能力。 |
| 工作項目 | 1.辦理總務庶務、衛材庫房和出納業務。 2.辦理員工薪資管理、現金收付、收納款項、對帳、所得申報等相關業務。 3.辦理醫院基金專戶帳務管理相關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
| 聯絡E-Mail | 30124@syh.mohw.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應徵者請於114年10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經歷證明、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證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簽章」),另須提供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300字以上),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本職缺得增列備取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經錄取,恕不通知。 3.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3月出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本次公開甄選自始無效,且錄取人員不予核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