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書記官 |
職系 | 統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06~2025-03-13 |
資格條件 | 1. 高考或相當考試統計相關類科及格,並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 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及相關軟體操作。 |
工作項目 | 1. 檢察資料之蒐集、整理與分析及報表編製。 2. 檢察公務統計系統維護。 3.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灣高等檢察署統計室(100006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
聯絡E-Mail | enyou1121027@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屆時若未出缺,將視同未出缺。 二、報名方式: 本職缺採線上應徵,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個人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依事求人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三、報名上傳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 專業訓練認證表:經主計總處認證者(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項下查詢下載,並以PDF檔上傳;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上傳;未上傳者不以1.5倍計算。 (三) 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四、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將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2-21910189轉7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