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等21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秘書室)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得擇優列備取人員1名,候用期間: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1~2023-05-05 |
資格條件 | 1.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 2.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3.具備主動工作態度及高配合度,並須配合彈性加班。 4.具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須能駕駛手排車並附駕照)。 5.具有擔任駕駛經驗者尤佳(請提供證明文件,若無則免)。 |
工作項目 | 1. 擔任公務車駕駛。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2年5月5日前(郵戳為憑)檢具以下資料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務局秘書室2等約僱) 。(親送者請送至本局人事室登記桌蓋收文戳章)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1份(請至本局網頁http://www.publicwork.ntpc.gov.tw/最新消息/徵才資訊下載,並請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並影印於A4紙張同一面勿裁切)。 (4)駕照及相關經驗證明。 (5)上開資料不齊或逾時者,視同資格不符。 2、甄試: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甄選,如審查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3、其他相關作業: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掛號回郵信封(請附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4、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5、錄取人員須遵守本府規定辦理僱用事宜。 6、備註: (1)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1年1僱)。 (2)薪資:月支酬金為新台幣27237元,另本局支付機關勞健保、勞退金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6%勞退金 (3)差旅費及加班費另計。 (4)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5)另得擇優列備取人員(候用期限:3個月) 7、連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7839,詹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