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徵求 里幹事~2025-04-24

徵才機關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18~2025-04-24
資格條件 (一) 現敘委任第4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具有里幹事相關經驗者尤佳。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民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雙溪區共和里東榮街25號(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聯絡E-Mail AH0184@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下列相關證明文件(證件請用A4影本,並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及本人親自簽章),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次銓審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7.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8.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二)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三)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投件如有疑義,請聯繫人事室張先生,電話:02-24931111轉304 ;工作內容問題,請聯繫民政課簡先生,電話02-24931111轉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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