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圖書史料檔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2~2025-05-05 |
資格條件 | 1. 具圖書史料檔案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學士以上學位者。 3. 熟諳電腦(Word、Excel、網際網路)使用操作。 4.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一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 輪班執行典藏庫房管理等相關作業。 2. 文獻類等資料庫一般性管理及維護。 3. 一般行政採購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故宮博物院北部院區(地址:11100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
聯絡E-Mail | changi@npm.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114年5月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2.非現職人員請於114年5月5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以下表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並簽名)、(2)符合資格條件相關科系之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派令影本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最近5年獎懲令、(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影本送達,逾期恕不受理,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人事室呂先生收」(地址:11143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書畫文獻處古籍科圖書史料檔案職系辦事員」。 3.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必要時得先舉行測驗)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至多2名,期限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人:呂先生2881-2021轉2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