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3~2025-05-0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2至3名,備取期間3個月,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內容: 1.辦理公園工程及公園維護管理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間:本案係公園管理課土木工程職系技士職缺列入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列任用計畫,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於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僱用約僱人員代理其職務,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底),依規定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三)薪資: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尚未扣除勞健保、勞退等社會保險相關費用)。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80號(公園管理課) |
聯絡E-Mail | 10032337@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紙化政策,本公所應徵方式採網路或e-mail擇一報名方式進行: 1.網路報名者:請於114年5月2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 - 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 2.E-mail報名者:請於114年5月2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至「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官方網站(https://www.zhongli.tycg.gov.tw/)首頁→相關資料→徵才資訊→桃園市中壢區公所甄選履歷表」下載履歷表,填寫完成後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掃描成PDF檔,將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10032337@mail.tycg.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公園管理課技士(職代)職缺」,並須來電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如承辦人未收到且無來電確認者,視同未送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面試,履歷資料不齊全、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甄選結果將於市府核定後公告於本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 (五)聯絡電話:03-4271801分機4213(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