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用人員 |
職稱 | 觀護心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7~2025-04-25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具臨床心理師證書或諮商心理師證書。 (三)經醫療院所體格檢查,無法定傳染病者及精神疾病尚未治癒者,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請檢具三個月內衛福部認可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表正本)。 (四)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 (五)性別不拘,男性須服畢兵役(替代役)並附退伍證明文件,惟免服兵役之役男應附免役證明文件。 (六)具有word、excel、中文打字等基礎電腦操作及使用能力。 (七)依規定本署長官不得進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約用人員,對於本署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長官應為迴避進用。 (八)薪酬及管理:月薪47,840元、年終1.5個月,勞、健保依勞工保險條例、全民健康保險法等相關法規辦理。管理事項依勞動基準法及本署臨時人員管理規則辦理。 |
工作項目 | (一) 擔任心理師之角色:個別晤談、團體心理治療/諮商。 (二) 辦理地檢署心理師相關行政業務:包含規劃並執行地檢署年度心社人力相關業務,協助心理師相關業務之行政事務,依需求出席相關跨專業會議,以及其他交辦之觀護、司法保護業務事項。 (四) 為維持人員之專業性,心理師得請公假進修,半年時數不超過16小時,每年時數不超過32小時。 (五) 遵守公文機密維護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 (六) 須配合勤務需求於夜間或休息日出勤。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4樓 |
聯絡E-Mail | yutinglin1122@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簡章索取下載:請於本署網站自行下載列印,網址:http://www.tyc.moj.gov.tw/。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25日止,請填妥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明資料,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至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封面註明「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觀護人室情股收」及「參加約用人員觀護心理師甄選」,報名日期以本署收件日期為憑。 (三)聯絡人:甄選相關事宜請洽觀護人室林小姐,分機4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