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3-06-26~2023-06-29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綜合行政職系辦事員職務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陞任之情事。 四、不得有特考特用及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規定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
工作項目 | 1.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公園路6號。 |
聯絡E-Mail | yl200000541@mail.yunli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二、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以下文件掃描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書。 (三)現職派令。 (四)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留職停薪派令或審定函(無者免附)。 (六)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七)本次辦事員職缺為委任官等,現敘薦任官等人員應檢附自願降調低一官等之職務同意書(詳見附件資料上傳)。 三、 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 本,俾利本局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四、報名後請電詢承辦人黃小姐(05-5325707#361),確認報名是否成功,合於初審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注意事項: 一、經本局錄用人員由本局向其現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如有其他因素致無法完成商調或任用程序,無條件撤銷其錄取資格。 二、報名人員所送資料不齊及逾期均不受理,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