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東縣東河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2-01-12~2022-01-18 |
資格條件 | 1. 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3.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工作項目 | 1.天然災害復建工程及天然災害搶修、搶險等業務。 2.鄉民代表建議案及民眾陳請案勘查。 3.上級各單位核定補助之各項計畫工程規畫作業。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東縣東河鄉東河村南東河311號 |
聯絡E-Mail | dhi001@dh.tait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1)年1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所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自傳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歷任派令與銓敘部審定文件、最近五年年終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完整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自傳不可空白,需貼相片及親自簽名;本所人事室承辦人聯絡電話:089-896200#228孫小姐。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府合資者,本所必要將擇優面試並個別另行電話通知,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若資料為齊、資料不符會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另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至徵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