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屏東縣新埤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 有效期間 | 2021-09-22~2021-09-28 |
| 資格條件 | 1、學歷:大專(含)以上學校【土木、建築工程相關科系者尤佳】畢業。 2、年齡條件:年齡二十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 3、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具土木建築工程專業能力暨電腦資訊能力。 |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所建設課土木建築工程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新埤鄉公所(屏東縣新埤鄉中正路40號)。 |
| 聯絡E-Mail | a650011@oa2.pth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工資給付:按月計酬,每月工資新台幣 34,916 元/月。 (二)、僱用期間: 本次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 110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三)、檢附證件: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專長證明(無則免附)。 (四)、報名方式: (1)請於110年9月27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本所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國民身分證影本。 2.其他相關專長證件或訓練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 二、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談,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遴選正取1名,備取1名,若正取人員未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本項甄審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報到,當日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五、本所聯絡電話:(08)7973800#22、聯絡人:劉先生,聯絡E-Mail:a650011@oa2.pthg.gov.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