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至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2-02-16~2022-02-21 |
資格條件 | 1.具大專以上學歷。 2.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 3.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現職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合格實授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各款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民眾反映案件之受理與追蹤處理。 2.執行國內市場檢查、違規工廠輔導、國內市場商品購樣、涉違規案件追蹤處理及網路查核等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0245臺中巿南區工學路70號。 |
聯絡E-Mail | cyliu728@bs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1年2月21日前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上傳照片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相關附件資料掃描檔,逾期恕不受理;未完成上傳附件資料、如因資料不全致無法確認是否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 應上傳附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 2.現職銓敘審定函。 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三) 應徵人員如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而刻意隱瞞,或提供資料不實有偽造或變造者,除撤銷錄取資格外,當事人並自負法律責任。 (四) 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分局將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以電話通知,爰請確認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五) 本分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 聯絡電話:04-22612161轉分機651洽劉課長(有關「工作內容」疑義)或分機672洽劉小姐(有關「報名」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