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榮民總醫院 徵求 辦事員~2021-09-09

徵才機關 臺中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消防與災害防救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9-03~2021-09-09
資格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級或相當之考試以上及格。
3.銓審:現職或曾經銓審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具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4.考績:近三年考績2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
5.獎懲:近3年無懲處紀錄,且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申誡2次(含)以上懲處紀錄。
6.專業證照:具消防設備技術人員證照、採購證照將考量優先綠取。
7.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8.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負責關於消防及天然災害應變及處置。
2.消防行政相關事項及防火(災)教育訓練。
3.消防水帶、滅火器巡檢與維修委外開口合約履約督導管理相關工作。
4.用火用電之督導管理及安全責任區域劃分與巡檢工作。
5.負責消防編組驗證及年度緊急災害應變暨大量傷患演習。
6.全院備用鑰匙管理相關工作。
7.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聯絡E-Mail plustar.eric@vght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現職人員應徵請採線上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0年9月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歷任職務起訖時間、學歷、考試、銓審、考績等資料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證明文件請包含:(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105-109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6) 專業(消防設備人員)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以上資料請合併掃描為單一PDF上傳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或資料提供不實者,視同資格不符。
3.檢附資料不齊、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甄試,錄取人員經核定後,於本院網站最新消息公布並以電話通知;若未獲通知面談或未遴用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5.聯絡電話:(04)23592525轉2414人事室邱先生,工作項目及內容,請洽(04)23592525轉2210總務室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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