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基隆特殊教育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教師助理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1-07-21~2021-07-26 |
資格條件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定居設籍 10 年以上者), 並具備下列各款條件者。 (一)思想純正、品德優良、具愛心、耐心。 (二)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1 項(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之情事。 (四)具有特教、護理醫療、教保相關背景或工作經歷者為佳。 (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相關紀錄者。 (六)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 |
工作項目 | 如簡章(本校網頁下載https://klses.kl.edu.tw/news) |
工作地址 | 國立基隆特殊教育學校 |
聯絡E-Mail | kl048@klses.kl.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檢附下列表件於110年07月26日(一)中午12點前親自到學務處報名,聯絡電話:02-24526332 轉313訓育組劉組長或轉314秦小姐。 (一)報名表、切結書、同意書(如附件 1~3,請事先填妥)。 (二)最近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1 張(請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影本正背面各 1 份(請用 A4 紙張併同影印乙張)。 (四)最高學歷證件。(以上證件以影本代替) (五)其他專長經歷證明影本,例如:照顧服務員資格及確有服務重症學生者(需口腔內或人工氣道管分泌之清潔、抽吸或移除相關技術性服務者),無則免附。 以上證件除報名表外,請以A4 紙張影印(加蓋私章切結與正本相符)並依序裝訂,合者通知甄選,不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件。 本校網頁簡章下載:https://klses.kl.edu.tw/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