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徵求 科員~2020-04-07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3-27~2020-04-07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資格,符合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3.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現敘人事行政職系人員。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1.正式職員、約用人員、約聘僱人員任免進用等相關業務及其員額控管、調查表單、系統維護作業等;
2.本院甄審委員會及人力評估小組會議等相關作業;
3.組織編制、員額評鑑、分層負責明細表及職務歸系等相關業務;
4.公務人員、職工之平時考核及年終考績等作業;
5.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撫慰、年終慰問金退撫基金等作業;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
聯絡E-Mail person30196@tph.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
⑴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附照片、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並於末頁親自簽名。)
⑵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⑶考試及格證書
⑷最高學歷證件
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⑹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⑺經英文檢定通過者請附及格證書。
2.經初審合適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視需要舉行面試,必要時得以從缺;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面試或經面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次甄選得擇優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5.應徵本職缺請毋須寄送紙本履歷資料,並請務必上傳應檢附相關資料電子檔(含履歷表末頁簽名檔案,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通知〉。
6.聯絡人:人事室楊小姐,聯絡電話:(02)22765566轉285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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