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徵求 科員~2020-11-02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新聞傳播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0-10-26~2020-11-0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以上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新聞傳播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具電腦操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3.對行銷業務具高度熱忱,具行銷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運用電子、平面、網路、新媒體辦理市政行銷及重大專案行銷業務。
2. 市政刊物及宣傳資料之編印及發行等事項
3. 配合本府各局處活動協助宣傳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有關工作項目疑義請洽綜合行銷科郭專員,03-3322101轉6260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聯絡E-Mail 10043507@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線上應徵: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本機關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影本資料。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
三、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候補2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