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約2萬9千元(120薪點)至3萬4千元(170薪點)(依其原敘工餉等級支給)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1-05~2022-12-31 |
資格條件 | 1.現職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編制內技工或駕駛或工友(不含臨時人員及約聘僱人員)。 2.高中職以上畢業,具電腦文書處理經驗者或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每日製作總收發文報表(含線上簽核、紙本發文及校對、 監印)及發文登記存檔、發文歸檔清單。 2.製作分文清單、上級機關紙本登錄及廢棄物代焚化處理 申請登錄分文。 3.郵件分發及郵票核銷請購。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 |
聯絡E-Mail | ft-523@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具調僱意願者,調僱意願表(請電洽本廠人事室索取或至本廠官網下載)請親自簽章後,併同證明文件(簡式履歷表﹝含相片﹞、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以逕送、交換、郵寄等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送達或郵寄至「116027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人事室朱小姐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第三組專案技工職務」,聯絡電話22300800分機406,或E-mail方式電傳承辦人公務信箱(ft-523@mail.taipei.gov.tw),以上報名方式以郵戳或E-mail寄件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各項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本廠依收件情形隨時辦理面試作業。 備註: 1.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清潔隊員、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清潔隊員、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2.符合調僱職工無須經單位主管及機關首長同意,即得依其意願報名,惟經甄選錄取之職工,應經原服務機關首長同意始得調出。 3.迴避僱用:依工友管理要點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