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龍井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四等25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12-21~2021-12-24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 (一) 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地籍 測量專業訓練或任地政、地籍測量相關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 (二) 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並具相關工作經驗為佳。 (三) 具文書處裡、網際網路及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法院囑託勘測業務及上級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龍井地政事務所轄區 |
聯絡E-Mail | ad1414@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出缺職務:職代約僱人員(技佐職缺等候考試錄取人員報到) 二、薪酬:約僱四等250薪點,月薪:31,175元 三、約僱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四、報名方式: (一)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 依序裝訂,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於本(110)年12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434臺中市龍井區沙田路4段185號,臺中市龍井地政事務所人事室紀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4-26367150轉520)。 1. 履歷表(內容應包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等..)。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4. 相關工作經驗及專業能力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將擇優另行電話通知甄試,採面試方式計分;未獲通知面談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三) 甄選結果公告於本所網頁,除正取1名外,得另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